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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曹妃甸历史文化正名

发布:2014/9/15 9:18:56  来源:燕赵都市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19舆论广场刊出《不宜虚构历史和文化》一文,谈到曹妃甸的民间故事为虚构,“不过是文人的塑造,越来越脱离历史了”。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从曹妃甸的得名应如何看待地名文化问题,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指正。

    第一,地名是有文化属性的。地名的属性是确定一定空间和时间的,同时它还具有文化属性。历朝历代的史书中的《地理志》和地方中的《方舆》篇都详细记载建制名称、地名称谓等,以反映其时空观念,同时还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文化内涵主要表现在地名的形成和变化上。

    地名的形成和演变是受自然与社会制约的,并且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地名的分类可分为三大类,即自然环境因素类、社会历史因素类和自然社会因素结合类。自然因素类命名如唐山、沙流河、野鸡坨、三里河、凤凰山、南湖等,这些都以山、河、湖、洼或动植物、产业资源而命名。社会历史因素类如开平,是以明代军事编制的“开平中屯卫”进驻当地后命名的;迁安是辽代的安喜县到金代迁到附近的新县城改名迁安而命名的。自然与社会因素结合的地名可能是最多的,其中大部分是姓氏与两种因素中之一相结合的地名,如潘家峪、陈家岭等属于姓氏与自然环境相结合而命名,另外大部分是姓氏与社会因素相结合而命名的地名,如明初大批移民到唐山地区后出现的如王官营、宋家营、刘家屯、马家屯等,还有源于驿站、铺递而命名的石门驿、沙河驿、陈家铺等。还有为纪念某些历史人物、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的地名。如玉田得名就是源于《搜神记》中阳伯雍无终山种玉的故事而得名。由民间故事得名的曹妃甸,也是一个社会历史因素与自然因素相结合的范例。地名内涵涉及许多自然与社会历史现象,其文化意义是明显的。有的直接与历史成语典故相关,如今滦县地名“迷沟”“迷谷”等,就是源于“老马识迷”。

    第二,地名的文化属性往往是随着时代变迁而演变的。地名是时代的产物,如唐山、开平等,就是社会发展的时代产物,但它又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或消失的,其中曹妃殿(甸)就是一例,正如《不宜虚构历史和文化》一文所述,在《永平府志》中,康熙年间该志书中称“曹北甸”,乾隆年间称“曹母甸”,光绪五年称“曹泊店”,以后有没有变化呢?文中没有提到,而事实上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滦州志》中,已标明“曹泊店”改称“曹妃殿”了,并且该小岛上有建筑物、导航灯塔,《滦州志》是不会虚构的,卷首地图上也明确标明了。

    从光绪五年《永平府志》与光绪二十四年《滦州志》对照,相隔20年,“曹泊店”已改名为“曹妃殿”了,并且地图显示出存在房屋(不排除庙宇)和导航灯塔。从这里可以说明三点:一、地名的演变,“曹(按漕运理解)北甸”———“曹母甸”———“曹泊店”———“曹妃殿”,这一演变表明这一地名的文化内涵有着明显不同的变化。如果加上如今的“曹妃甸”之地名,这五次变化反映了地名在自然环境与社会历史环境两种不同因素对地名文化的制约与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二、《滦州志》表明,曹妃殿小岛上确实存在过建筑物、房屋和灯塔,且房屋标志就可能是庙宇。三、“曹妃殿”得名于公元1898年以前,距今已达111年以上,这一民间故事并非近现代文人编造。

    第三,地名来源于纪念某些人物、神话故事、民间传说,无论是否有史可考,是否确有其事,只要内容健康、美丽动人并广为人民接受的都属于地名文化,都具有文化属性。当然,有史料可考的与有虚构成分的文化源头应进行考证、讨论、评说,弄清真伪,这属于学术问题,不宜与地名文化混为一谈。曹妃殿与曹妃甸的地名文化属性无须加以否定。曹妃甸得名于民间故事,早已收入《唐山民间传说》等书出版发行。故事流传百年以上,广为传颂,是有其社会历史背景的。清朝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国势日衰,民不聊生,内忧外患,社会动荡不安,这一故事反映了人民对大唐“贞观之治”、国泰民安的向往,对唐太宗文治武功的赞扬。僧人法本,然而指化善缘,修建曹妃殿导航灯塔的故事,反映了人们对避免海难发生、济世解难善举的企盼赞赏和对僧人法本的表彰。人民创造了美丽善良的民间故事,创造一个颇具文化内涵的曹妃甸地名,沿袭至今。我们不应认为是虚构文化。

无据可考的和不科学的地名在唐山境内是很多的。例如根据古代神话小说《搜神记》中阳伯雍无终山(今玉田麻山)种玉的故事而得名的玉田县,故事情节全系神话,并不科学。又始见于旧志书的“万军城”“三跳涧”均地属迁安,“擂鼓台”、“谎粮城”均地属滦州。这些唐太宗东征时留下的地名,旧志书中也只是说“据传”而已,有谁能实际考证?唐山市区大城山旁的“钓鱼台”地名,流传已久,“据传”为因唐太宗在军务之暇,曾在此钓鱼休闲而得名,也是无法找到史料根据的。但是老书就是地方史,民间故事有口碑史料价值,这些事例都无损于其地名文化价值。历史的真伪与地名文化不宜等同对待。历史的真实属于历史文化,民间故事、神话传说也具有文化属性,不应把它排斥在文化之外。所以我认为由于民间故事而形成的地名“曹妃甸”,不宜加以否定,既不宜复旧,更没有更改名称的必要。  □赵竞存(作者为唐山师范学院离休干部、唐山地方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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