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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严查防护装置破损及反光标识破损货车

发布:2011/10/14 8:37:48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针对目前上路行驶的货运机动车防护装置破损及反光标识严重破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即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对此类车辆进行严查。

  此次查处的重点包括:货车和挂车未安装符合规定的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或者安装的防护装置强度明显不足、破损不全的。未在侧面安装、粘贴符合规定的车身反光标识,或者安装、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破损不全的。一经发现有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将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交警车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查验,对未按规定安装、粘贴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或者安装、粘贴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车和挂车,以及未按规定配置三角警告牌的汽车,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注册、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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