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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每年城乡教师交流数量不少于1000人

发布:2011/5/10 10:20:37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义务教育阶段

  每年城乡教师交流数量不少于1000人

  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我市将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全市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辍学率控制在1%和3%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和班级之间的教育差异。大力推动师资均衡,全市每年城乡教师交流数量不少于1000人。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推动办学条件的均衡。城市新建、扩建及平改中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同步规划建设标准化学校;农村根据人口变化实际和未来发展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建设。

  积极推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四种模式”,即:联盟校模式、兼并校模式、建分校模式和新建校模式,促进学校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切实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努力推动师资均衡,实施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定期选派优秀师资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每年教师交流数量不低于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交流条件的专任教师总数的5%,全市每年教师交流数量不少于1000人。进一步完善新任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制,新招考教师主要面向农村,为城镇招考的教师必须到农村服务2年以上。

  统筹调配义务教育学额资源,加大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力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借读费、通过考试分班或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逐年加大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遏制初中“择校”现象。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无障碍,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和服务体系,确保其及时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普通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加快特教中心建设,实现每个县市都有一所特教学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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