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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新增1处测速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发布:2017/7/25 16:34:43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1处测速电子警察设备的

通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曹妃甸辖区新增1处测速电子警察设备,具体地点为:曹妃甸大碱线7公里+400米处,限制时速为60km/h,从2017年8月4日起,对机动车超速、车辆逾期未年检、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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