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曹妃甸163 > 信息资讯 > 公告公示

关于滨海大道海港开发区至曹妃甸段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2012/6/16 15:12:2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受河北省物价局委托,唐山市物价局拟定2012年7月中下旬在唐山市召开滨海大道海港开发区至曹妃甸段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17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人和其它人员组成。

  1.消费者8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报名者不足8名,余额委托唐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报名条件:(1)具有唐山市户口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2)隶属于唐山市境内从事营运的运输公司、个体运输户及非营运车主。(3)热衷于公益事业,能够公正、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4)对公路收费有一定的理解和认知水平,具有核算知识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听证会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街道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于6月25日前到唐山市物价局报名。地点:路北区西山道7号;联系人:冯建中;联系电话:5260973,传真电话:5260972。

  2.经营者1名,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人1名,为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4.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学者1名,由唐山市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5.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及其它人员6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4人,由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8名。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参照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三、新闻媒体1-2名,由唐山市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特此公告

  唐山市物价局

  2012年6月16日

相关文章

赞助商推广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9 Cfd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