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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首例网络诈骗案一审终结

发布:2015/12/3 15:56:25  来源:中新河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唐山12月3日电 网络的普及给广大民众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 带 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有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日前,曹妃甸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蔡某,男,1985年生,初中文化,安徽省马鞍山市人。

  2015年3月初,被告人蔡某在百姓网上发布一条无抵押办理贷款的虚假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后这条信息被唐山市曹妃甸区的被害人赵某百度时发现,经与被告人蔡某电话联系,被告人蔡某利用赵某不懂办理贷款程序,以建设银行官网房易贷额度提升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四次从赵某处骗取现金共计4.1万元。后因事情败露,蔡某将该赃款中2.16万元退还被害人,其余赃款被其挥霍。

  曹妃甸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蔡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蔡某委托其亲属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能够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遂做出以上判罚。

  法官提醒:网络诈骗的诡计越来越难以辨识,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切莫贪图小便宜,而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广大市民更要学会自我保护,一旦受骗,要及时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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