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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区网格员的公告

发布:2015/8/6 15:37:43  来源:曹妃甸就业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政法委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聘社区网格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选聘社区网格员55名,现就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和条件
1.曹妃甸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的在岗人员;
2.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审合格;
4.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适合社区工作。
二、选聘程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组织报名、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区人社局报到的不需提供,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需教育体育局提供报到证明);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报名时不能提供学历认证证明的,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供,否则不予发放面试准考证)。
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符合选聘条件人员填写《曹妃甸区选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
4.选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选聘资格。
5.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应聘人员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面试与确定初选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在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2.面试时间:2015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确定初选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选人员。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人选:学历较高者、年龄较小者。初选人员确定后,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同时告知体检时间。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时拟选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选人员到曹妃甸区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选聘
体检合格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仍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所聘人员下派到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工作。聘用人员工资采取基础工资加考核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考核工资人均每月1000元,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考核工资,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政法委、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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