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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唐山首批三四类保障性住房开始正式登记

发布:2015/3/24 10:28:3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和高新区)首批三、四类保障性住房开始正式登记,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到社区和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申请。审核合格的家庭拟配租房源为河联园小区、惠民园小区,预计今年六七月份可以入住。

  申请人需符合三个条件

  办理三、四类住房保障登记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户籍标准:(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市中心区常住户口;(2)户籍不在市中心区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且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在本地累计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

  2.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家庭每年45070元/人、两人户家庭每年38136元/人、三人及以上家庭每年34669元/人以下。

  首批配租房源为河联园小区、惠民园小区

  此批审核合格的家庭拟配租房源为河联园小区、惠民园小区,户型面积63至84平方米,预计今年六七月份可以入住。租金标准为:三类保障家庭保障面积内租金为市场租金的50%,保障面积外为市场租金的70%;四类保障家庭租金为市场租金的70%。

  未能参加本次三、四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可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南路45号)进行预登记,等待下一批次三、四类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下一批次的三、四类保障性住房房源为旭安园和骏安园小区,总计1300余套,预计今年年底达到入住条件。

  可到所在社区办理申请

  据介绍,三、四类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解决我市中心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从2012年到2014年,我市共有1000多个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预登记。

  目前,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已经分批将完成预登记的家庭名单分发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到社区办理正式登记。经过社区、办事处、区民政、区房管部门审核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当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备案,纳入轮候范围。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办理申请时,住房名下产权、收入需如实填写,不能隐瞒欺骗,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外来务工人员要携带正式劳动合同。

  另外,申请人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和资产申报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纳税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到社区办理正式申请。 (记者 王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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