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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县级税务机关立等可办事项将增50%

发布:2014/9/25 8:32:2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曹瑞云 孙东保)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10月1日起,我市县级税务机关将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据测算,按照该规范,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时间平均将减少30%,立等可办的即办事项将增加50%。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范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和文明服务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纳税服务规范(包括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进行了明确,对每个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办理业务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税务人员应该遵循什么流程、提供什么服务都有明确规定,而且每个服务事项都配发业务流程图。该规范既可为纳税人提供清晰详细的办税指南,又可为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提供操作手册。一些事项除了基本规范,还有升级规范。其中,基本规范是县级税务机关必须做到的基础性服务规范,升级规范则是对县级税务机关服务要求的提升和服务发展方向的指引。各地可在达到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稳步提升。

  该规范将边实行边完善,一年一升级,2016年年底前由如今的1.0版升级至3.0版,并将于2017年起在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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