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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13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发布:2013/6/18 10:40:4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13〕14号)和《市委关于印发〈唐山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唐发〔2012〕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直评作为主要的方式,确保评议的群众性。

  (二)坚持公开评议、阳光操作。全方位开门评议,公开评议的方式、方法、内容、过程、结果,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评议的公正性。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评议的实效性。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与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确保评议长效性。

  二、参评部门

  按照既与省对口一致,又突出唐山特色的原则,采取普遍评与重点评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活动设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涉企收费、行业监管、市本级公共服务、市本级党政群团6个参评组,各参评部门依据职能任务编入各组,分组开展评议活动。

  (一)市、县联动单位

  第一组 行政审批组

  评议内容: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项目,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成效。2.整改工作人员态度冷横硬、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违规审批、吃拿卡要报等突出问题的效果。

  参评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旅游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招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组 行政执法组

  评议内容:1.清理规范执法条规,取消罚没指标,整治多头执法、以罚代管和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乱评比以及收“过头税”等突出问题的成效。2.整顿执法队伍,纠正无证执法行为,整改执法人员态度粗暴、随意裁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等突出问题的效果。

  参评部门: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唐山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供销社。

  第三组 涉企收费组

  评议内容:1.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纠正违规设项、擅自定价收费等突出问题的成效。2.整改工作人员及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收费、指定服务收费、乱设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吃拿卡要报等突出问题的效果。

  参评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唐山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第四组 行业监管组

  评议内容:

  1.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辅导机构办学行为的效果。参评部门:市教育局。

  2.治理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突出问题,减轻企业负担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工信局。

  3.打击黑恶势力和经济违法行为,整治社会治安管理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公安局。

  4.整治农村低保申报认定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效果。参评部门:市民政局。

  5.规范惠农资金发放,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效果。参评部门:市财政局。

  6.整治违法征地、占地、探矿、采矿等突出问题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7.整治违法排污行为,防治环境污染的效果。参评部门:市环保局。

  8.纠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等管理中的不公正问题,整治弄虚作假、骗租骗购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城镇国有土地上商品房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的效果。参评部门:市住建局。

  9.治理超限超载、公路“三乱”等突出问题的效果。参评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0.治理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农牧局。

  11.打击市场上各种不法行为,治理市场秩序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商务局。

  12.纠正医疗机构及医生滥检查、乱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等不正之风问题,治理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卫生局。

  13.规范市场监管行为的效果;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效果。参评部门:市工商局。

  14.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生产和销售秩序的效果。参评部门:市质监局。

  15.清理规范涉及企业和民生的价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治理乱设项、乱定价、乱涨价、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的效果。参评部门:市物价局。

  16.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证药品安全的效果。参评部门:市食药监局。

  1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章的案件,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烟草的市场秩序。参评部门:市烟草专卖局。

  18.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参评部门:市旅游局。

  19.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治理公路“三乱”等突出问题的效果。参评部门:市交警支队。

  20.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效果。参评部门:市邮政管理局。

  (二)市本级公共服务单位

  评议内容: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否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可问责的服务机制。⒈在依法经营方面,是否存在欺诈、不公平交易、霸王条款、强制消费等违规违法问题;⒉在诚信服务方面,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⒊在事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⒋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⒌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参评部门:

  ⒈通信行业:中国移动唐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唐山分公司、中国电信唐山分公司。由市工信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共同组织评议。

  ⒉银行业:工商银行唐山分行、建设银行唐山分行、农业银行唐山分行、中国银行唐山分行、唐山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唐山分行、农发行唐山分行。由市银监分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共同组织评议。

  ⒊保险业:人保财险唐山分公司、人保寿险唐山分公司、中国人寿唐山分公司、太保寿险唐山中心支公司、太保财险唐山中心支公司、平安寿险唐山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唐山中心支公司、大地保险唐山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由市保监分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共同组织评议。

  ⒋公用事业单位:市公交总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市燃气总公司、市热力总公司、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市园林局、铁路唐山站、市供电公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

  ⒌教育行业: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市政府纠风办审核备案。

  ⒍卫生行业: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市政府纠风办审核备案。

  (三)市本级党政群团单位

  评议内容:1.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办法,是否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中存在打折扣、有选择、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否扎实有效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2.履职尽责方面,是否能做到务实苦干、迎难而上、为民解忧、勇于担当,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等现象,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绕困难、躲矛盾等现象;3.勤俭从业方面,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否存在讲排场、求奢华,公款大吃大喝,公务开支挥霍浪费等现象。

  参评部门:

  第一组: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农工委、市委市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妇联、市总工会、市防范办、市盐务局、市民宗局、市外事办、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委、南湖生态城管委会。

  第二组: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协办公厅、市直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唐山劳动日报社、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团市委、市社科联、市台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市审计局、唐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指挥部、空港城临空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国资委、市综合督导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市委老干部局、市信访局、市残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广播电视台、凤凰新城建设指挥部。

  三、评议方法

  (一)市、县联动单位和市本级公共服务单位

  采取群众评议与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群众评议问卷由民主评议办公室统一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填答说明、评议员基本情况、满意度评价(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意见建议等。省民主评议办公室确定我市今年参评人数不少于2.2万人,其中市本级问卷人数1200人,其余按人口数量发至各县(市)区、市各派出机构。

  1.群众评议

  (1)群众面对面评议

  分别组织行政审批组、行政执法组、涉企收费组、行业监管组、公共服务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评议”活动,向服务对象、新闻媒体、民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居代表现场述职,接受群众质询和评议。活动现场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采用光电机读仪现场统计,现场公布成绩。

  评议活动组织分工如下: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审批组,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行政执法组,市物价局负责组织涉企收费组,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行业监管组,市政府纠风办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单位负责组织公共服务单位。评议活动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其中行政审批组每月组织一次“月评最差窗口”活动,每月进行通报。

  按照省民主评议办公室通知要求,各组参照以下比例确定参评人员:党政机关人员15%;国家机关人员15%(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司法机关人员3%);群(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人员8%;各类企(事)业(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企业,公用事业单位等)管理人员30%,工人(职员)和科教文卫体专业人员10%;个体工商户6%;农民8%;监管和服务对象5%;社区居民和其他人员3%。

  (2)入企走访评议

  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100家重点企业为主,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走访企业时,向企业发放评议问卷,对所有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月评或季评,半年汇总一次结果。

  (3)百名监督员评议

  由市政府纠风办向聘任的100名发展环境监督员发放评议问卷,监督员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对所有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原则每季度组织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月评,半年汇总一次结果。

  (4)下级评议

  由市政府纠风办向各县(市)区委、市各派出机构工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班子成员和县(市)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评议问卷,对市直参评单位进行评价,半年组织一次。

  各县(市)区、市各派出机构可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确定评议方法。以网上评议、大会评议为主要方式,结合电话评议(运用电话网络平台)、现场评议(入户进企)、质询评议(召开听证质询会)等方式,开通各类简便易行的参评渠道,方便各行各业干部群众参评。群众问卷评议要小规模、多方式、经常性开展,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参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月评、季评和年终评议,可以结合工作整改情况组织随机评议。要组织参评部门组成督导组监督每次评议过程。群众问卷评议结果半年上报一次,年底集中统一汇总。

  2.工作考核

  (1)经常性工作考核

  按照《唐山市2013年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考核办法》,对参评单位经常性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并在唐山纠风网上公开发布。

  (2)综合性工作考核

  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参评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对每个参评组的参评部门作出综合性工作考核。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参评部门在改善“两个环境”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工作成效和工作创新情况。综合考核在年终组织,实施考核的单位主要依据一年来掌握的主要情况,对每个参评组中整治工作力度大、创新制度管用、成效明显的参评部门提出加分建议,对发生重大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参评部门提出减分意见,直至一票否决建议。各参评部门在综合衡量本部门整治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后,也可以提出加分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加分。综合考核结果的分值幅度一般掌握在±5分(不包括0分),由各级根据当地情况确定。综合考核结果按满意度计入各组对应参评部门的总评满意度。

  待省出台综合性工作考核办法后,结合实际制订我市相应实施办法。

  ⒊结果汇总

  (1)市、县联动单位

  按照省民主评议办公室要求,行政审批组、行政执法组、涉企收费组、行业监管组采取市、县联动,两级合成每个参评部门的年度总评满意度。

  某参评部门年度总评满意度=某参评部门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90%+经常性工作考核满意度×10%+综合性工作考核满意度。

  市级某参评部门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市级该参评部门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30%+各县(市)区该参评部门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的平均值×70%。其中市级行政审批组部门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市级该参评部门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50%+各县(市)区该参评部门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的平均值×50%。

  县级某参评部门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县级该参评部门各次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的平均值。

  (2)市本级公共服务单位

  市本级某参评部门年度总评满意度=市本级某参评部门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90%+经常性工作考核满意度×10%+综合性工作考核满意度。

  市本级某参评部门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市本级该参评部门各次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的平均值。

  (二)市本级党政群团单位

  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集中问卷、网络问卷评议、述职互评、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充分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监督员、廉政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依据作风建设的组织开展情况和成效,评出作风建设优胜、先进、达标、较差单位。

  四、结果运用

  按照市委《关于印发〈唐山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年终总评结果经市委审定后,直接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每个参评组以群众总评满意度为主要评判标准,评出优胜、先进、达标、较差单位,原则上优胜单位不超过参评单位总数的四分之一,先进单位不超过四分之一,总评满意度在65%以下的参评部门为较差单位,行政审批组全年累计3次被评为“综合最差窗口”的,所在单位直接被定为较差单位。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报经市委审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总评满意度85%以上且排在前三位的参评部门,给予免评一年奖励,奖励期内综合考核继续保持优良状态、未发生重大问题的可延长奖励一年;列入较差单位的参评部门,不能进入领导班子考核优秀档次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行列,且要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领导班子剖析原因,拿出措施,限期整改,并通报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参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参评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渗透到各项工作、各个岗位中。上级主管单位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督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着力整改问题。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集中治理列为评议内容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制约改善“两个环境”的法规制度,废止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共性问题研究集中解决方案,个别问题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把握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新主题、新范围、新内容、新办法,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本地本部门改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新路子,总结推广富有创新性的好做法。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民主评议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民主评议活动与时俱进、健康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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