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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公布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发布:2013/5/16 9:16:5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为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9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1日。参加统一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有56家,招聘工作人员20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唐山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参加统一招聘的迁西县事业单位共有6家,招聘工作人员8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迁西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

  1.具有唐山市户籍(或生源地)且符合所要求岗位条件的人员(户籍以2013年5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全日制高等院校2013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

  3.服务于我市的2013年及以前服务期满的且目前仍在岗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6日至199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5月1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3年5月1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8:30至5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16日8:30至5月22日17: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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