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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结束

发布:2012/12/27 10:26:28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结束
张国栋主持 决定2013年1月9日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12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结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栋主持当天会议并就全市人大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讲了具体意见(讲话摘要另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树彦、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苗德成,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决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2年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预算调整的决定(两个《决定》见二版),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决议》见二版),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见二版)。

  按照议程安排,表决前,会议继续分组审议。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承办形式,完善办理机制,强化督导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个别答复函质量不高、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不够、个别单位责任不明晰等问题,从严把好答复函的质量、进一步做好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加大会办件的协调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承办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努力转变司法作风,切实提高再审案件质效,依法保障再审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针对《报告》中对我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对审判监督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切实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意见和建议。

  会议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草案)及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审阅了人事任免材料。

  市政府副市长高瑞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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