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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在唐山率先实施宅基地市场化

发布:2009/8/24 9:50:23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日前,唐海县在我市首次实施宅基地市场化运作,鼓励农工进场进城居住,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行有益探索。

  唐海县作为曹妃甸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基地,近几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对建设用地需求愈发强烈。为了破解城市发展中人口增长和用地供应两大“瓶颈”,唐海县制定出台了《滨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首次推出了“先审批、再收储、后出让”的农村宅基地市场化运作模式,规定:凡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场队居民可自愿选择进县城或进场部进行集中安置,场队不再分散审批宅基地。农工可选择安置面积为标准住房面积每户80至100平方米,申请进县城集中安置的按照每平方米1500元收取商品房建设费,选择进农场场部集中安置的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收取商品房建设费,配套和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对于缴纳商品房建设费困难的农民,这县从政策上给予照顾。居民在缴纳相应的建设费和应由个人承担的税费后,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政府以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储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作为集中安置房。收储资金采取旧小区拆迁、城区和企业存量用地变性、村庄搬迁整合占补挂钩的办法为开发企业在县域范围内提供新置建设用地或将熟地出让变现予以解决。审批的场队居民宅基地指标全部由县政府进行收储,用于城市开发。通过宅基地市场化运作激活房地产市场,推动城市扩容,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

  为了做好该项工作,这县以国土资源局和建设规划局牵头,成立了5个宅基地审批工作小组,全部下到场镇,实施一线办公,一线审批。各场镇专门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宅基地审批领导小组,直接入户,面对面讲解政策,征求意见。宅基地市场化运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拥护。据了解,这县目前已收到群众提出的进城安置申请14522份。经审核,首批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2256户,其中1600户选择进县城安置,656户选择进场部安置。安置房建设总面积21.7万平方米,吸纳人口近7000人,县财政补贴资金约4亿元。

  为了解决进城农民后顾之忧,这县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障措施。规定:村庄整体搬迁进城的居民,除退休职工外,参照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市居民的养老待遇。并且按照农工群众用益物权不变的原则,由群众自愿将职工责任田、口粮田和生活田交由所在场镇代为经营,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发包收入用于为搬迁职工缴纳(应由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发放居民生活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转移支付。此外,这县还责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解决进城居民就业问题的相关政策,促进脱离土地农工的就业和再就业。

  通过宅基地市场化运作,该县从申请人手中取得宅基地审批指标2256个,按照每户审批宅基地面积204平方米计算,县政府收储宅基地指标面积690亩,加之公建、绿地、道路等配套用地,实际可利用建设用地近千亩。通过“挂钩流转”方式置换到城市周边,用于城市建设,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建设用地短缺的难题。

  有关人士指出,唐海对宅基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在我市尚属首次,这对农民群众来说是件好事。宅基地市场化后,可以贷款、可以抵押、可以出租,增加了农工的财产性收入。农工进场、进城居住,村民转变为居民,农民转变为市民,农民能更好地享受城乡一体化带来的各种便利,从而实现了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历史性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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