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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场税费改革方案 加快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发布:2008/8/4 22:07:17  来源:唐海政府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县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充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我县税改政策落实措施,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以充足的资金,科学的制度措施保障,促进创建和谐新农村工作顺利实施。 
    2006年按照《河北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要求,我县在反复调查研究、讨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出台了《唐海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争取上级每年拨付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145万元,有效的保障了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有序落实到位。2007年和2008年两年县财政又分别安排资金2287.3万元和5600万元,用于农场社会性支出。 
    2008年县财政用于农场社会性支出预算总额为16745万元,已实际下拨资金7305.64万元,其中:义务教育支出3220.63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84.23万元、生态村及道路建设支出1923.5万元、优抚支出57.28万元、其他支出2120万元。县财政对农场的社会性支出资金成逐年递增态势,2008年预计支出资金总额较前两年分别递增24.66%和50.25%,政策、资金的保障全面加快了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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