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检方:强化法律文书说理 认真落实“以案释法”

发布:2018-4-26 9:43:46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曹妃甸区检察院为了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普法责任制的讲话精神,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一、将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工作的全过程。办案全程都要保证纳入说理工作,由案件承办人负责说理,对文书中涉及到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处理意见等均要进行充分说理,摒弃泛泛而谈、空洞说教的教条式说理,说理工作尽量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二、涉及当事人重要权利或重要诉讼进程的,进行重点说理。另外,为保证法律文书说理的质量,将说理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考评的范围,重点考评说理文书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准确、论证是否充分,对发现说理文书中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及时反馈承办人,并要求限期改进。

三、加强学习,为以案释法奠定坚实基础。狠抓以案释法工作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等规定。

四、选取典型案例,用案例说事,用案例教人。深入解读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解释疑惑,让当事人等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尤其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更加注重释法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释法的内容既有实体法律适用的案例,也涉及程序运用的案例。

五、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合进行法制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以及司法解释等资料并当面为群众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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