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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公安局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起

发布:2017/1/20 17:45:12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垦区治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大清查活动开展以来,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治安大队充分发挥职能,坚决剔除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2017年1月1日垦区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案,打响2017年第一枪。

1月1日下午15时许,垦区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唐海镇张某某家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接警后主管领导迅速抽调治安、巡警警力克服严重雾霾的恶劣天气迅速赶赴现场。在张某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190余箱,并予以扣押。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治安大队联系土产鞭炮库的专用运输车辆,并安排警车押送,将爆竹安全运到土产鞭炮库进行封存。经审问,张某某交代其于2015年10月份在外地购买这批烟花爆竹,在没有安全许可及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目前张某某已被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曹妃甸交警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面包车


春运期间,曹妃甸交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剔隐患、压事故、保平安”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1月17日下午,交警四大队在滨海大街和唐海路十字路口执勤工作时,一辆面包车经过执勤点,执勤民警按照常规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在检查时,执勤民警打开车厢查获大量烟花爆竹,驾驶员未能当场出示任何关于合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手续证明,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执勤民警予以查扣,并移交生态城公安分局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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