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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法院“四个必须”狠抓质效管理

发布:2015/8/7 12:18:27  来源:中新河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唐山8月6日电日前,曹妃甸法院召开由党组成员和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判管理工作专项调度会,就当前案件质效和司法公开等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部署。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对本部门半年来司法公开工作及案件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分析,并对下半年如何改进和提高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李建翔总结了上半年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就下半年如何提升案件质效提出了“四个必须”的要求。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提升效率。加强对全院干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学习及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的操作,促进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顺利、高效运行;组织专人到兄弟法院学习经验;召开专项会议,聘请中院领导、审管办人员、审判质效高得分庭室,详细讲解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是必须提高质量,同步监管。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对审结案件实行承办人自评、评查小组月评、审委会抽评的评查模式;试行月通报制度,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监管检察,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正要求,在内网进行公布,同步监管案件质量。

  三是必须统筹协调,有效衔接。建立多级管理制度,第一级为院班子成员,第二级为各庭室负责人,第三级为个案管理的法官。充分调动各主体管理的积极性,在审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审判运态势分析、法庭审判绩效考评等方面形成多级互动,有效衔接。

  四是必须沟通协作,形成有机整体。案件自进入法院到最终结案,要经过立案、审理、执行等办案环节,案件办结后要经过案件评查、信息录入、司法统计等管理环节,每个部门的工作都环环相扣,如果不能瞻前顾后,极易使工作陷入被动,因此要求在部门内人员加强协作的同时,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配合。最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曹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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