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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对曹妃甸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2015/4/20 10:26:02  来源:唐山政府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4月16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树祥,副主任丁国富、周顺增、刘建敏,党组成员张印、孙兆品,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经济委员会成员、区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副区长鲍增奇参加了这次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南堡开发区滨海家园小区、硕秋园小区,曹妃甸城区盛唐府邸小区、龙港景苑小区、海韵花园小区、铂瑞公馆小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刘建敏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检查组成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树祥强调,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群众意见多,社会反响大,直接影响到居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基层的稳定和谐。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强化主动意识,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加强条例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提高居民的物业服务消费意识,让居民认识到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是商品,须花钱够买;要理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居委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所属场镇、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对暂时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应按条例规定履行管理责任;要加快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强化业主权利意识、自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业主自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刘树祥要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整洁、安全、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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