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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岂能随便卖 鸡飞蛋打一场空

发布:2015/3/10 11:17:46  来源:唐山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如果没有相应许可证,商店能否销售香烟?估计不少人对此知之甚少。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破获的一起与之有关的非法经营案,涉案人以身试法,恰恰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

  曹妃甸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在和区烟草专卖局突击检查时,在唐海镇一综合商店查获店主方某准备用来销售的“中华”“黄山”等高档香烟135条,后经河北省烟草专卖局鉴定,这批香烟价值115310元。

  经查,方某(男,32岁,河南省夏邑县人)2011年初从原籍到唐海镇打工,偶然看到有人卖高档香烟很赚钱,就动了念头,也想借此赚点钱,但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由于某种原因他并不符合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为此,他伤透了脑筋,2012年5月,他找到同乡郝某,以郝某的名义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了这个幌子,就租了一个门市,开始购进并销售香烟等商品,先后从5家个体烟酒商店购入高档香烟,慢慢打开了销路,从中挣了不少钱。

  他的如意算盘虽然打得不错,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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