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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公安部督捕涉枪犯罪嫌疑人自首

发布:2015/2/25 9:45:07  来源:唐山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在外潜逃,天天担惊受怕的日子真难熬,早投案早解脱,要知道持有仿真枪违法,说啥也不买啊!”,潜逃一年多的公安部督捕逃犯孙某,日前到唐山市曹妃甸区警方投案自首。近日,孙某被依法起诉。

  2013年6月30日,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机关警务大队从一家台球厅查获4支仿真枪(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其中两支具有杀伤力),将此案移交李八廒派出所。该所民警以仿真枪为线索,经过深入摸排,将在此打工的孙某(男,现年34岁,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列为重大嫌疑人,但发现他已不知去向,遂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其上网通缉。后来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他被列为公安部督捕逃犯。

  为将孙某早日抓获归案,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曹妃甸区公安局及垦区治安分局积极谋划,协同作战。办案民警多次远赴黑龙江,行程数千公里。在紧锣密鼓实施抓捕的同时,民警不厌其烦找孙某的亲朋好友苦口婆心做工作,让他们劝孙某一定要认清形势,赶早到公安机关投案。。经过民警一次又一次推心置腹地开展思想工作,孙某的亲朋好友不但答应帮助警察做工作,还最终劝说孙某终结了潜逃之路,2014年11月18日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孙某2005年从黑龙江省到唐山市原唐海县一家台球厅打工,2013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外地遇到暗中兜售仿真枪的流动小贩,就买了两支拿到台球厅,放在桌子上当摆设,时隔不久又从另外一个地方买了两支,没想到,这些仿真枪买回来时间不长,就被警方查获。他当时仓皇逃回了原籍,但生怕警察找上门,有家却不敢回,只好在东北各地流浪,一天到晚战战兢兢,吃不好,睡不香,平时只要有个风吹草动就吓得心惊肉跳,后经亲朋好友苦苦劝说终于幡然悔悟。刘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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