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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

发布:2014/12/4 10:17:15  来源:曹妃甸发布政府官方微信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2月1日,曹妃甸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全区各级各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曹妃甸工业区、各场镇、企业分别就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安委会分别派出督导组到各单位就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进行宣讲。唐山市安委办督导组组长孙怀贵,曹妃区安监局局长崔敬学到八农场指导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区共有760余人参加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活动。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活动,对于掀起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热潮,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正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二是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安的工作力度,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四到位”要求上,加强执法监察,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进一步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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