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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镇“四项制度”建立精神文明信息报送机制

发布:2013/6/25 14:46:20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更好地促进信息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良性互动,唐海镇建立“四项制度”,完善精神文明创建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网络。明确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信息工作报送的责任单位,要求各村队、社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指定熟悉精神文明建设、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编报工作。
  二是规范报送程序。要求各社区、村队每月报送1条以上,其中要求对有情况、有观点、有解决问题办法和建议的信息(问题建议类动态信息)应及时报送,所报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再上报区文明办。
 三是完善工作奖惩。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每月度精神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信息采用奖励制度。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举办信息培训班或讲座,邀请上级文明办相关科室领导及兄弟单位优秀信息员讲课,提高信息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及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采取重点信息全程参与、重要文件优先阅读、重要会议提前介入等方式为信息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使信息员把握好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保证信息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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