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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公司微博转发图片被认定侵权 判赔1000元

发布:2012/12/12 10:06:00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伟 通讯员/周武和)曾引发社会关注的广州市首宗企业微博侵权案有了新进展。笔者昨日从白云区法院获悉,一审判决已经作出:被告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微博中删除并不再使用相关图片,并向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前不久,华盖公司向白云区法院诉称,欧派未经其许可,在自建的微博中使用华盖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编号:57440488,内容:女人),要求赔偿侵权损失20000元。欧派认为,他们转发的图片,来自于皮皮时光机软件图片库,也没有获利,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

经办法官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华盖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欧派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其赔偿额。

法院审理查明,其一,华盖确实拥有对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其二,欧派在转发该配图微博时没有审查权利归属,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使用该图片已经合法授权,构成对原告相关著作财产权的侵害。

欧派辩称,配图微博的内容是生活常识,并非宣传自己的产品,用于公司经营,也未获取任何的利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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