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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4501户农民将搬进新型社区

发布:2010/8/30 9:45:33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河北新闻网8月29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钱宝琦 通讯员姚大伟、张丹平)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居民服务中心、中心绿地广场……明年便可入住这个名为幸福花园新型社区的唐海县四农场富康村的裴家普,即将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我家原先是两处平房,现在置换成了3处楼房,还有拆迁奖励的十几万元现金呢。这样的好事过去想都不敢想。”

    唐海县通过“城镇融合、连片合并改造、异地搬迁安置”等方式,拟将现有的100多个居民点分期分批整合为23个新型居民点,其中包括1个中心城区、5个卫星镇、17个居住社区。同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组团式“滨海城市”功能分区,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和卫星镇集中,最终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卫星城镇为重点、新型居住社区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预计到2013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70%,中心城区、卫星小城镇和新型社区居住人口达到全县总人口的90%以上。

    “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新型社区,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是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重大转型,必须稳妥推进。”唐海县县长李建新说。

    2008年,该县启动了七农场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通过对12个村庄的搬迁整合、集中安置,建设的新型社区面积由原来的1257亩缩减到74亩,结余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原来的渔苇专业养殖场,转变成了风景宜人的4A级湿地旅游景区。所有农民基本实现了就近工作、就近看病、就近购物、子女就近入学,且享受与县城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实现了由农民变居民、村队变社区的重大转变。

    在做好试验示范的基础上,今年,唐海县启动实施了全县42个村队拆迁整合,迁移居民4501户。为保障拆迁群众的利益,他们在补偿标准上,对原住房面积小的无偿补足一定面积,确保达到一般居住标准;原住房面积大的可置换两套甚至多套楼房,并获得一定现金补偿。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的农户,给予5万元或25平方米楼房的奖励。该县县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刘汉义介绍:“6月15日前,全县的拆迁协议就已全部签订完成,且无一户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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