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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个人和外资可开发无人海岛

发布:2008-12-11 13:03:5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本报讯(记者吴鹏)在国家扩大内需的背景下,重大海洋工程在海域审批、环评等环节都将更加快捷。昨日,国家海洋局出台十项措施,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对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将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

  环评时间缩短不会破坏环境

  十项措施中,“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成为了主要内容之一。今后,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将适当简化海域使用论证内容。

  国家海洋局同时要求,海洋工程环境评估的审批时限,也要缩短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时间,现在环评一般所用时间是半年或3个季度。面对缩短环评时间会不会导致污染工程重新上马的问题,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说,经过多年环评工作积累的经验,我们对环评时间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绝对不会降低环评的标准。

  《海岛保护法》明年提交审议

  昨日,国家海洋局明确表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并且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于青松说,对于外资和社会个人资本参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可享受所在地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据介绍,目前《海岛保护法》立法工作正在进行,将于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全国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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