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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赠券忽悠人

发布:2008/5/15 12:09:3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曹瑞云)赠券上明明写着有效期是到31日,可25日用赠券消费竟遭拒绝。家住路北区的杨女士想起这件事,心里依然很气愤,好在路北区消协为她讨回了公道。

  杨女士说,她看到一家酒吧正在搞消费赠券活动。于是,她分两次在这家酒吧消费了312元和200元(含酒水)之后,她拿到了该酒吧两张30元钱的代金券。代金券上清楚地写着:酒水6折、白天免2小时包厢费,截至日期到31日。当时,工作人员说:“代金券可以当现金使用,只要不超过31日的期限就行。”

  25日,杨女士与朋友到该酒吧消费,当她亮出两张赠券时,工作人员说没有包间了。杨女士在酒吧转了一圈后,发现包间并没有占满,工作人员又称,赠券是当初打广告时为招揽顾客才这样写的,现在活动已经结束,赠券已经不能再使用。杨女士要求见该酒吧的负责人,但工作人员称经理不在。杨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路北区消协,在消协的帮助下,杨女士的赠券仍然可以继续使用6天。

  如今,许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经常搞一些赠券活动。然而,当消费者用赠券消费时,有的商家便“另眼”相待,不是购买的商品受局限,就是价格上有别,让消费者心里很不是滋味。用赠券忽悠消费者,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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