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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价工作会议提出今年CPI上涨控制在4.7%以内

发布:2008/4/25 9:15:1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4月23日,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去年物价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提出,我市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控制在4.7%以内。副市长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7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为104.3%,同比上涨4.3%,比全省低0.4个百分点,比全国低0.5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会议指出,按照“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力争控制在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的要求,我市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控制在4.7%以内。会议要求,重点推进电价、水价、热价、气价收费和成品油价格配套改革。同时,要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又讯(刘杰、孙美)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价格监管工作将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等四个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整顿规范教育收费。对全市1832所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一费制”“书费最高限价”“寄宿费”“借读费”等政策抓落实,积极推进城市、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工程。对全市93所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把择校费稳控在2003年水平。

以集资办校、办学等名义的变相高收费、乱收费进行整治。加强对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收费监管,对改回公办的,从2008年秋季起,一律执行“一费制”;对转为民办的,重新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强化医疗服务和药价监管。在医疗收费监管上,在全市93个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推行“三统一”监管模式。深化推进工人、协和等10家市级医院实行的20个“单病种限价”办法,积累经验,增扩种类。严把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审批关,对204类一次性物品实行备案制监管。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一日清”等制度的落实。

在药品价格监管上,严格落实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控制在15%以内的规定。对医疗机构自制药物制剂,严格成本监审,重新合理定价。加强药品招标采购监管,严格核定招投标药品最高零售价,并全程跟踪核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好药品定价改革、医院药品加成和药品降价政策。

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我市开发建设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把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底价及销售价格审批关,并及时公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会同房管部门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推行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强化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在房价以外加收费用,规范房产交易、登记和中介服务收费秩序,坚决制止价格欺诈行为。全面推行物业服务承诺制和收费公示制,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加强服务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定价体系,理顺各类景点门票价格差价关系。进一步强化电信资费备案制监管,对各电信经营企业新增业务资费方案,不经备案擅自实行的,按价格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整治规范工程造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各类学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等中介收费。进一步完善与拆违拆迁相关的价格和收费配套政策,减轻经营业户负担。理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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