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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准

发布:2008/2/18 13:42:2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2008年1月25日,《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正式获得国家批准。以此为指导,曹妃甸将按照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和技术一流、规模一流、效益一流、生态一流的要求,逐步建设成为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面向世界的国家级临港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在开发建设中,将遵循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分工合作、协调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循环理念、创新发展,对外开放、双向发展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以现代物流、钢铁、石化、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由远及近、分段推进,最终实现“能源、矿石等大宗货物的集疏港、新型工业化基地、商业性能源储备基地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其中,2010年前为起始阶段,在抓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建设矿石、煤炭、原油、LNG等码头,首钢京唐钢铁厂和精品钢铁基地及关联配套项目。2011-2020年为中间发展阶段,重点扩建能源和矿石码头,逐步形成煤运第三通道的出海口;扩建精品钢铁基地、电厂和海水淡化等工程,视市场情况建设石油炼化一体化和现代装备制造基地,逐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体系。2021年至2030年为远期提高阶段,按市场需求和资源供应可能,继续壮大优势产业,发展完善循环产业链,形成以现代物流和重化工业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另外,为确保《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顺利实施,国家还将成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曹妃甸开发建设协调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近期规划起始阶段确定的工程项目,分别纳入相关的国家行业专项规划;规划中期发展阶段的有关项目,优先纳入国家有关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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