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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改进服务方式 四项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

发布:2017/11/8 16:38:51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作者:孙卫新 张运成

区人民检察

改进服务方式  四项举措保障律师执业



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中,推行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措施,不断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统一接待窗口。该院在案件管理办公室设置接待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统一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登记、分流申请事项、安排阅卷等工作,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这一措施也避免了律师等诉讼参与人通过非正式途径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情况的发生,在保障律师等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规范了司法行为。

二是建设标准化的律师阅卷室。该院设置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配置专用电脑、复印打印一体机、扫描仪、刻录机、数码相机等设备,提供复印、打印、拍照、扫描、刻录光盘等服务,为律师阅卷创造便利条件。对于律师提出要求与案件承办人交流意见,申请其他事项的,接待人员及时联系公诉人办案部门安排具体会见时间,为律师、检察官交流、沟通搭建桥梁,实现了双向良性互动。

三是探索新型便捷服务。该院在案件管理办公室开通了律师咨询、预约电话专线,积极探索律师异地阅卷服务。该院还在门户网站设立了检务公开专栏,借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及终结性法律文书。律师凭借向其提供的账号及登陆密码,随时可以网络在线办理案件信息查询、查阅案卷、预约、申请会见等事项。这些举措有效缓解了因路途遥远、时间紧张等给律师工作带来的不便,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

四是积极听取律师意见建议。除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外,该院还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置了律师意见专用工作薄,律师可以在此工作薄内留下意见建议,由专人统一负责收集、流转、督办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加强与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了解律师执业情况以及对司法机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服务意识的增强和服务方式的改进,受到了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欢迎和好评,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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